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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商务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公共机构:

现将《省商务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商务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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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节能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省商务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十三五”规划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法规,为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我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推进我省商务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推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切实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水平,发挥重点用能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

2.完善节能目标逐级分解和监督考核,推行能耗公示和能源审计。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和引导厅属公共机构利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能源管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能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

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从源头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大既有建筑和重点用能设施设备和部位的节能改造力度,加快淘汰高耗能建筑和用能设施设备,推广成熟、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

4.充分调动厅属各公共机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有关监督惩处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目标

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在总量方面,年均能耗和用水增速分别控制在1.8%和0.8%左右。在强度方面,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

二、实施重点节能工作

(一)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公共机构其他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进既有建筑及设备设施绿色化改造,推广采用安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等绿色建材;推进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积极实施用水器具、设备设施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备设施,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二)加强计量基础建设

按照能源资源可计量、可监测、可考核原则,规范厅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基本实现能源资源分户计量,厅属各公共机构的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分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中央空调、独立食堂和公共浴室等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探索推进能耗监测平台建设,促进公共机构节能方式由行为节能向技术节能转变,管理方式由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监督手段由人工操作向智能化转变。

(三)推广使用节能产品

积极推广和应用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型器具和节能设备设施。加大LED照明灯具推广力度,在厅属各公共机构全面普及LED照明。

(四)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

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充分利用学校体育场馆、公寓楼等公共建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安装中水利用设施,开展雨水收集利用。推广热泵技术,在具备条件的厅属公共机构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示范项目建设

(五)推进信息系统节能

加强机房节能管理,建设机房能耗与环境计量监控系统,对数据中心机房运行状态及电能使用效率(PUE)、运行环境参数进行监控,提高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水平。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组织实施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项目,改造后机房能耗平均降低8%上,平均PUE值达到1.5以下。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六)抓好公务用车节能。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保留车辆管理,推行公务用车“一统、四定” 制度,即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额使用的管理办法;完善百公里油耗考核,做好油料发放、使用和核算工作;及时淘汰处理高油耗、时间长,维修成本高的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要在停车场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到2020年底厅属院校各建成2-3个充电桩,逐步提高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三、开展节能绿色行动

(一)推行绿色办公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资产的闲置浪费。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采用电视、电话的会议方式,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的规定。

(二)倡导绿色出行

大力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推动公共机构建设公共自行车网点,为干部职工践行“135”出行方式提供便利条件。

(三)推进绿色回收

  进一步推动废旧商品回收工作,鼓励厅属各公共机构与有资质的企业开展定点定期回收,推进废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等循环利用。加强废旧商品、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形成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回收体系,到2020年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加大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力度,回收率达到100%。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由具备资质的单位集中收运处理,开展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试点。

(四)培育绿色文化

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明道德。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积极倡导公共机构开展个人工作生活“碳足迹”计算,减少个人工作生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践行减少“碳足迹”的环保理念。

四、提升示范引领效果

(一)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按照省管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国家级或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十三五”期间再创建1-2个国家级或省级示范单位,总结、宣传、推广“十二五”时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扩大示范影响,发挥引领作用。

(二)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

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加大节水工作力度,完善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在厅属院校推广用水计量收费,推进合同节水管理,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和省商务学校要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十三五”规划、年度目标的推进、指导和考核。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强化履职尽责,形成管理统一、分工明确、执行有力和监管有效的节能工作管理体系。

(二)加强监督考核

 把公共机构节能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完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责任制,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建立健全能源资源消费信息通报和公开制度,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进行公示。

(三)落实资金保障

加强节能预算资金管理,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经费、节能改造和奖励经费,要列入年度预算,保障必要的资金投入。

(四)加强队伍建设

  要求公共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配好配齐专兼职的工作人员和联络员,保证节能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通过分类培训、专题培训和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