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79号)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省府管字〔2016〕52号)文件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将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厅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12日至18日举办,6月14日为低碳日。
二、活动主题
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主题,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气氛。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厅属各公共机构要组织举办生态文明报告会、节能环保展览会、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节能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普及办公生活节能常识。
(二)抓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的开展与深入。6月14日“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厅属各公共机构(处室)同时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干部职工应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上班路途5公里以内鼓励步行,提倡骑自行车。5公里以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到“四停”:一是办公区域停开空调一天(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除外);二是公共区域照明停关一天;三是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6层以上的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四是停止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切实做好表率。
(三)抓好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要广泛宣传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性,普及废旧灯管、废电池回收处理的相关知识,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工作方式。
(四)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宣传活动。厅属各公共机构(处室)要注意发现、培养、树立、宣传身边节能典型,弘扬戒奢克俭的优良传统、倡导节约光荣的社会风尚、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做好宣传画和微视频推介活动。省机管局将发布一批以节约能源资源为主题的宣传画,同时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微视频专题推介活动,推广以公共机构节能为主题的微视频,厅属各公共机构自行下载印制张贴和组织集中观看。相关宣传画和视频下载地址为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
(六)参加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参加省委宣传部、江西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活动,宣传和普及公共机构节能知识,扩大公共机构节能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参加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活动。时间6月15日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地点:省行政中心南门前广场。
活动内容:省机管局联合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活动,普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知识,为省直机关及干部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咨询服务。请厅属各公共机构(处室)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
(八)参加绿色消费展览。时间6月12日–6月18日,地点:省行政中心东2号楼、西2号楼、东6号楼、西6号楼一楼大厅。
活动内容: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绿色消费主题,利用宣传展板开展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绿色出行、绿色生活等专题宣传展示活动,着力培育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绿色消费理念,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公共机构带头绿色消费。
四、活动要求
厅属各公共机构(处室)主要负责人抓好活动的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活动,明确具体责任,防止流于形式,努力扩大宣传影响,推进活动安排的有效落实,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厅属各公共机构(处室)将当天开展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发送厅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baobao_1675@qq.com),厅公节办将择优在厅门户网站等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厅属各公共机构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图片资料及总结材料报送到厅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厅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