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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商务厅机关水电节约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4 ]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厅机关各处室、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厅机关节水、节电管理,努力实现我厅节能目标,现将《省商务厅机关水电节约管理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省商务厅机关水电节约管理补充规定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省商务厅机关水电节约管理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厅机关节水、节电管理,努力实现我厅节能目标,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节电管理
   (一)办公照明节能
    1、离开办公室10分钟以上要随手关闭照明灯。
    2、白天优先利用自然光办公,靠近窗户的位置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尽量减少灯光照明。
    3、办公室照明实行分区域控制,办公人员离开时要关闭本区域照明灯,杜绝长明灯。
    (二)办公电子设备节能
    1、办公电子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离开办公桌5分钟以上,要关闭计算机显示器开关。
    2、离开办公桌30分钟以上,要关闭计算机。
    3、复印机、打印机等不用时,不要通电,使用间隔30分钟以上,要关闭电源。
    4、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办公人员,要负责把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全部关闭,并且彻底切断电源。
   (三)电茶水炉节能
    1、在办公时间内定时供应开水,每天上午八点至九点半,下午二点半至三点半。
    2、节假日不供应开水,节假日如有开大会等集体活动,由承办单位预先通知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供应开水。
   (四)空调节能
    1、开空调时应及时关闭门窗,离开办公室房间10分钟以上,要随手关闭空调。
    2、提倡使用电扇,使用电扇时不开空调,离开办公室房间10分钟以上,要随手关闭电扇。     
   (五)会议室照明节能
会议室使用灯光时采用“阶梯式开关灯法”,即根据参会人员入场情况逐步开启部分照明灯,并根据参会人员的数量,在保证会议照明的前提下,确定开启照明灯和空调的数量。
   (六)不得私自接线装灯、安装插座。在厅机关已经提供暖气和开水的情况下,禁止使用电热器、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
   (七)采购节能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人员应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二、节水管理
    加强自来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控制水流量,及时关闭水龙头,如发现用水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进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    
三、节水、节电监督检查
    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各处室节能工作联络员要负责厅机关和本处室节水、节电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水电节约制度的落实。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有关检查情况定期在厅机关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