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我省修水等10个县(区)为第四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
| 索引号:21-4665-2017-554512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 发文日期:2017-09-0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 责任单位: | ||
赣商务建设字〔2017〕190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要求,经竞争性选择并报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和移民办审定,我省修水县、芦溪县、南康区、横峰县、鄱阳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乐安县、南城县为第四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请各地督促示范县按照要求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特此通知
365bet娱乐在线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