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光伏: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维持商务部对我光伏产品的“最严格”范围界定
7月21日,针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企业对晶体硅光伏产品的范围界定所申请的复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作出裁决,决定维持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进口晶体硅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关于涉案产品范围的界定,裁定原产于中国台湾的晶体硅光伏产品不论最终组装地在何处均对其征收关税,并且裁定最终组装地在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无论其零部件来自何处均对其征收关税。此次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意味着维持了美国商务部对于涉案产品“最严格”的范围界定。
目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其是否部分或全部组装入其他产品)的保障措施调查正在进行之中,意味着美国可能把中国海外设厂的光伏企业的产能也“挡在门外”。而此次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维持对我光伏产品“最严格”范围界定的裁决,对我国的光伏企业而言可谓“雪上加霜”。
2、我国不锈钢洗涤槽:被哥伦比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7月19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117号决议,对我国8公斤及以下重量的不锈钢洗涤槽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对涉案产品(税号为7324.1000)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6个月。
征税方式为:设定最低FOB报关限价为4.57美元/公斤,若涉案产品FOB进口报关价低于该限价,征收两者差额。
3、我国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制板:被阿根廷反倾销初裁认定倾销幅度为70.41%
7月31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596-E/201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制板(南共市税号:3920.51.00和3926.90.90)作出反倾销初裁,认定倾销幅度为70.41%, 但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继续进行调查。
应诉企业如需获取相关披露文件,请咨询阿根廷生产部贸易秘书处(地址为:Av.Presidente
Julio Argentino Roca N° 651, piso 6o, sector 21, de la CiudadAutónoma de Buenos
Aires)。调查机关工作时间为9:30-17:00。联系电话:(5411)4349-3949/50。
4、哥斯达黎加:下调碾碎大米保障措施税
7月1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在哥斯达黎加对碾碎大米的保障措施终裁中,进口涉案产品在原35%的关税基础上被加征24.88%保障措施税,合计进口碾碎大米被征收59.88%的关税。为便于国内产业调整,哥斯达黎加调查机关决定每年下调6.22%的税率,即自2016年2月19日起征收53.66%的关税,自2017年2月19日起征收47.44%的关税,2018年2月19日起征收41.22%的关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1006.30.90.91、1006.30.90.99。
(以上4条来源:机工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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